環境噪聲是為保護人群健康和生存環境,對噪聲容許范圍所作的規定。制定原則,應以保護人的聽力、睡眠休息、交談思考為依據,應具有先進性、科學性和現實性。環境噪聲基本標準是環境噪聲標準的基本依據。各國大都參照國際標準化組織(ISO)推薦的基數(例如睡眠30分貝),并根據本國和地方的具體情況而制定。
一、執行標準:
GB 3096-2008《聲環境質量標準》
二、標準適用范圍
1.適用范圍:適用于聲環境質量評價與管理;
2.不適用范圍:機場周圍區域受飛機通過(起飛、降落、低空飛越)噪聲的影響,不適用本標準。
三、監測項目
監測項目:噪聲
四、涉及服務
公路噪聲驗收、交通噪聲的賠償、交通噪聲評價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