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B 12348-2008標準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保法》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》,控制工業企業廠界噪聲危害而制訂。
一、執行標準
GB 12348-2008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
二、標準適用范圍
1.適用范圍:規定了工業企業和固定設備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;適用于工業企業噪聲排放的管理、評價及控制;機關、事業單位、團體等對外環境排放噪聲的單位。
2.定義: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等生產的、在廠界處進行測量和控制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。
三、監測項目
監測項目:噪聲
四、涉及服務
環保驗收、企業周邊居民的賠償、評價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