執行標準:
DB11/485-2011《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規范》
GB/T 17216-2012《人防工程平時使用環境衛生要求》
檢測項目:
1.空調系統:
(1)送風衛生檢測:PM10、細菌總數、真菌總數、β-溶血性鏈球菌、嗜肺軍團菌。
(2)風管內表面衛生檢測:積塵量、細菌總數、真菌總數。
2.環境衛生:
(1)功能為旅館:溫度、濕度、風速、新風量、二氧化碳、一氧化碳、細菌總數、甲醛、臺面照度、噪聲、氡。
(2)功能為商場:溫度、濕度、風速、新風量、二氧化碳、一氧化碳、細菌總數、甲醛、照度、噪聲、氡。
(3)功能為影劇院:溫度、濕度、風速、新風量、二氧化碳、一氧化碳、細菌總數、甲醛、照度、氡。
(4)功能為舞廳:溫度、濕度、風速、新風量、二氧化碳、一氧化碳、細菌總數、甲醛、氡。
(5)功能為餐廳:溫度、濕度、風速、新風量、二氧化碳、一氧化碳、細菌總數、甲醛、照度、氡。
(6)功能為醫院:溫度、濕度、風速、新風量、二氧化碳、一氧化碳、細菌總數、甲醛、照度、噪聲、氡。
(7)功能為游泳館:溫度、濕度、風速、新風量、二氧化碳、細菌總數。
設點方式:
DB11/485-2011《集中空調通風幾桶衛生管理規范》
GB/T 17216-2012《人防工程平時使用環境衛生要求》
4.2.2.2.1中規定:
設點方式:
1.抽樣比例不應少于空氣處理機組對應的風道系統總數量的5%,不同類型的集中空調系統,每類至少抽1套。
2.空調風系統每套應選擇2個-5個代表性部位。
3.空調水系統的冷卻水、冷凝水和空調加濕用水分別不應少于1個部位。